2014年10月14日 星期二

怎樣使用『做』和『作』

 
我們是學習漢語的外國學生,學習中總弄不明白『做』跟『作』的區別。例如,應該寫『做貢獻』還是『作貢獻』、『做准備』還是『作准備』,等等。究竟應當怎樣正確使用『做』和『作』?(寄自德國)

的確,『做』跟『作』的使用不容易掌握,但注意到以下幾點,就能比較正確地使用『做』跟『作』。


1、在書面語色彩的詞語中,特別是成語中,要用『作』。

例如:作罷、作廢、合作、振作、作壁上觀、敢作敢為、苦中作樂、以身作則等。



2、在口語色彩的詞語中,用『做』。

例如:做工、做聲、做客、做夢、做人、做生意、做賊心虛、小題大做等。



3、從詞語的搭配說,『作/做』後面的詞語如果常作為動詞使用,一般用『作』。

例如:作報告、作比較、作研究、作証明、作貢獻、作准備、作記錄、作檢查等。

注:『工作』雖然常用來做動詞,但是人們習慣寫『做工作』,而不寫『作工作』。這樣寫避免了『作』跟『工作』的『作』同形,使得『做工作』這一述賓結構在書面上更加清晰。



4、從詞語的搭配說,『作/做』後面是名詞(這些詞語不能用來做動詞)時,一般用『做』。

例如: 做筆記、做功課、做好事、做家務、做生意、做手術、做體操、做作文等。



5、從所要表達的意思說,表示制造具體東西時,用『做』。

例如:做飯、做鞋、做家具、做衣服、做飛機模型等。

具體確定詞語中用『做』還是用『作』,或者確定跟某一詞語搭配時用『作』還是用『做』,建議大家參閱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輯的《現代漢語詞典》。(杜永道)



摘錄自 中國華大教育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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